一、考生在开考前30分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由考评人员核查后方可进入考场,对号入座。入座后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或工位面上,以便查对。
二、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。开考30分钟后,才准交卷或交卷退场。
三、理论考试除带必要的文具(如钢笔、圆珠笔、墨水、尺、圆规、三角板等);操作技能考核除带必要的工具或通知要求携带的物品外,任何电子产品、笔记本、书本等或已加工过类似考件的物体和可供作弊的工具,不准带入考场。
四、考生答题一律用蓝(黑)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,字迹要工整、清楚。不得用铅笔、红色的钢笔、红色的圆珠笔书写,不得把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或试卷装订线以外;不得在考卷或考件上做任何标记,违者一律不给分。
五、考生如遇试题错误或字迹模糊,或考件分发错误,或考件有严重缺陷等,可举手向考评人员询问,但不得涉及试题内容。
六、考生在考场内,必须保持考场安静,不得做与考试无关的事项。交卷或交考件后,即离开考场。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、谈论。
七、考核结束时间一到,考生立即停止答卷或停止加工考件,不准将试卷及其草稿或已加工的考件带走。
八、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,专业理论考试不准交头接耳,不准偷看他人答案,不准传递、夹带、换卷;操作技能考核,不准提示或指导别人加工考件,不准替别人加工考件等,对于违反考试纪律和舞弊者,视其情节轻重,分别给予批评教育、试卷或考件作废、取消考核资格等处理。
九、进行操作技能考核时,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;听从考评员的指导,对不听劝阻的可停止其考试,违章操作损坏设备的由考生赔偿经济损失。